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
- 時間:
- 2019-05-13 14:27:08
- 作者:
- 趙老師
- 閱讀:
- 來源:
- 四川教師資格網




根據《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和《〈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以及《四川省教師資格制度實施細則》的規定,現將《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為全面實施教師資格制度,根據《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和《四川省教師資格制度實施細則》,參照高等師范院校和中等師范學校招生體檢標準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體檢范圍
申請認定各類教師資格的人員,均需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醫療機構參加體檢。
二、體檢要求
1、體檢工作由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二級乙等以上醫療機構,或者高等院校中具備條件的校(院)醫院(名單見附3)負責進行。
2、承擔體檢任務的醫療機構要安排一名具有副主任醫師專業技術職務的醫師承擔主檢工作,并選派思想素質好、責任心強、作風正派、業務水平高的醫務人員承擔體檢工作。體檢隊伍要相對穩定,以確保體檢工作的順利進行。
3、在體檢過程中,體檢表、檢驗單應指定專人傳遞和集中保管,不得交申請人自帶。體檢中若發現有疑難問題,應采取集體會診或進一步檢查后再下結論。若因設備條件限制或會診仍難判斷的,可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上一級醫療機構進行復查;復查只限單科復查,并使用原體檢表。復查時應指派專人陪同。承擔復查工作的醫療機構對原體檢的診斷結論否定時,應在診斷證明書上詳細注明復查結果。申請人自行取得的任何體檢材料,均不得作為認定教師資格健康狀況的依據。
4、參加體檢的各科醫生對本科所檢查的項目要認真負責,不要漏填或錯填。檢查的結果一律如實填寫,不得隨意更涂改。確需更改的,應在原結果意見的橫腰上劃一條橫線,使原來的意見能清晰可見,然后在右邊重新寫上更改的結果或數據,主檢醫生在更改處簽名,并加蓋醫院公章。有關疾病名稱、化驗結果及體檢結論均應使用規范醫學術語填寫。
5、主檢醫師應在綜合各科檢查結果、全面檢查無誤后再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填寫在體檢結論欄內。醫療機構根據體檢綜合情況,對申請人的健康狀況確定"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加蓋公章,并通知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統一領回《體檢表》。
6、負責體檢的醫療機構要緊密配合,提高效率,體檢的時間一般不超過七個工作日,若有特殊情況應及時告知申請人。
三、加強領導,嚴格管理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的健康檢查是一項嚴肅的工作,各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加強領導,認真做好宣傳工作和組織、指導、協調工作,并積極配合醫療機構研究解決體檢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各有關醫療機構要嚴格把好體檢的各個環節,要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對弄虛作假、騙取體檢合格證明者,一經發現,取消本人的申請資格,并對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如負責體檢工作的醫療機構出現嚴重問題,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有權取消其體檢資格。
四、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四川省教育廳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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